Tuesday, May 29, 2007

剑之盟誓(Oath of Swords)

作者 David M. Weber

翻译 Bridge Shoreline


==============第一章=============

他不应该走那条捷径。

巴泽尔•巴那森在听到黑漆漆的走廊里飘来的声音时才醒悟。他太醒目所以不能指望大摇大摆进宫不被人发现,所以要是想不被警卫发觉地见到布兰达克,只有走宫里的仆役还有比仆役人数更多的奴隶们所走的后门进宫。但是万万不该为了绕开经过上一代王朝的旧岗哨的有危险的走道而超捷径。

光线混暗的大厅里,稀疏的火炬散发出浓浓的难闻的气味(油灯很贵,省下来给车拿滋和他的宠臣们用了),他的会动的狐狸一样的耳朵追踪到了微弱的声音。他垂下耳朵去识别声音,然后就开始诅咒起来。这声音和他无关,他对自己说,不要惹麻烦。另外,这早就不是他第一次在纳瓦卡城听到尖叫了。而且,身为敌国赫革如城的王子,在纳瓦卡城自身都难保谈什么救别人。

他捏了捏短剑的剑柄,因为愤怒咬紧下颚,一直以来,他都很小心从不敢在人前流露出一星半点不豫之色。巴泽尔可不是什么瞻前顾后的人,就算是对着好战成性的拉达尼人他也照样敢作敢当,不过自从被他的父王巴纳克送到纳瓦卡城当特使以后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自己身为人质,巴泽尔冷酷地认清了这一点。虽然巴纳克国王的军队击垮了纳瓦卡城和纳瓦卡城盟友的联军,但是赫革如城毕竟只是一个城邦国家。虽然许多好战的拉达尼族的酋长热衷于打来打去就算把自己的国土弄成一片焦土也要占领其他国家的土地,但是赫革如城不同,她根本没有足够的人手去占领敌人的领土。

巴纳克并非等闲之辈。他知道,只要车拿滋君王活着,和平就不会长久,而且他足够明智,也知道到军力分散在散布的据点会发生什么——被各个击破。他能够在战场上击败纳瓦卡城的大军,但是要想征服纳瓦卡城,就需要时间缔结同盟联合尽可能多的力量,而最近的胜利正在为他吸引来一些有同盟意向的部落,为了拖延时间迷惑车拿滋和车拿滋的手下,他提出了签订协定,共同防御条款以及万一出现意外情况请皇室居中调解的请求。要团结半打的互相猜忌的拉达尼酋长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了能够让这些酋长至少在尝试结盟而不是干脆用更直接(更传统)的手段——开仗来解决猜忌,巴纳克坚持大家交换人质的提议。于是巴泽尔王子殿下走了霉运,赫革如城最强大的敌人纳瓦卡城要求一名赫革如城的王室成员当人质。

巴泽尔理解,但是他希望,虽然只希望过一次,自己要不是巴纳克的儿子多好。够倒霉的是,他母亲是马贼血统,比纳瓦卡城的“血剑”部落最高的人还要高出一截的身材使人可以轻而易举地认出他是外乡人。更糟的是,赫革如城的大胜使纳瓦卡城大大丢脸,立竿见影使他成了遭人痛恨的外乡人。这些都在巴泽尔预料之中,倒也能够忍受,但是还有一点可就惨了,统治纳瓦卡城的是车拿滋王,他痛恨巴纳克王(和他的儿子)骂他们是贱种,腐烂的懦夫等等。不出所料,他的宠臣和马屁精们猴子学样模仿大王的态度,个个争先恐后地要证明自己才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大王以外最痛恨巴纳克王族成员的人。

到目前为止,巴泽尔王子的人质身份使他处于一种找不到架打的状态——刺客敛手、宝剑入鞘,可惜拉达尼人天生不是搞外交的料,尤其巴泽尔。况且目前的处境和外交人员略有不同,在血剑族的人当面说出换了别的马贼血统的人会气得以命相搏的伤人的话时努力地忍字当头,使得巴泽尔王子越来越郁闷。他有时候想,车拿滋是不是巴不得本王子失控陷于暴走状态,好名正言顺撕毁条约?或者难道是车拿滋真的相信他自己的胡说八道——赫革如城的居民已经不会暴走了,赫革如城的战士真的都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懦夫?虽然纳瓦卡人的想法难以捉摸,但是有两件事是板上钉钉一清二楚。车拿滋不光恨死了而且看不起巴泽尔,连巴纳克在赫革如城做的种种外交努力都无比蔑视。

在内心的挣扎之后,巴泽尔终于明白,他无法摆脱自己身上流淌的拉达尼人的血液。他感觉到对战斗的渴望和可怕的暴走状态的魅力,他理解他的族人对懦弱的鄙夷。但是巴泽尔不是有勇无谋的人,他怎么也不能相信,车拿滋居然会以为他能够愚弄巴纳克。车拿滋嘲笑赫革如城的居民都是些忘记怎样握剑小商人,却没有去想一想如果赫革如城的小商人们没有三分三本事,再好的运气也不能保佑他们战无不胜。

当然,小的时候,就是巴泽尔王子自己也无法理解他的父王的一些奇特观念。一个蛮族战士需要读书写字学算术干什么?干什么要操心商人或者技工的问题,或者什么用法律管理放贷或者财产权之类的傻事?学习列阵保持队形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明明向敌人冲锋打垮敌人的队形才是真正的荣耀啊?现在,回首往事,巴泽尔不由对自己的浅薄笑起来,不过,就算是现在,蛮族王子巴泽尔还是相信每星期洗澡一次太勤了会伤身体的。

但是现在巴泽尔王子不再怀疑了。赫革如城的军队并不仅仅是击败了五倍于己的敌军,而且杀得敌人落花流水兔子一样乱跑,而这一切归功于纪律;归功于准确的地图,和进军神速的各分队的分队长们,或者至少归功于副队长们,能够读懂大王的命令,然后合击对手把敌人打得抱头鼠窜;归功于统一的训练,训练使战士们能够保持阵形,以及车拿滋所嘲笑的“赫革如城小商人们”打造的精良武器。

战场上的胜利给其他的马贼部落都好好地上了一课,这也是赫革如城有了许多盟友的原因,但是在亲眼见到纳瓦卡城之后,巴泽尔才意识到他父亲的另一项更伟大的成就。在巴纳克登上王座之前,赫革如城的城市建设可以说是一团糟,但是纳瓦卡城比曾经的赫革如城更糟。糟糕透顶。臭哄哄的街道堆满垃圾、人的粪便和死去的小动物尸体,弥漫着不洗澡的人的浓烈臭气,简直在自己招瘟,街上昂首阔步着穿着军服的恶棍,这些小样的恨不得连巴泽尔王子都抢劫一把。

车拿滋在参加纳瓦卡军队之前混过黑帮,出身行伍,提三尺剑而登王座,一蛮夫耳。小样的根本不知道纵然马上可取天下,无宽仁岂能治天下的道理。巴泽尔欣赏勇士,鄙视懦弱,而且也知道,赫革如城的战士们愿意跟随他的父王是因为他的父王是勇中之勇。但是在车拿滋的眼里,“勇”是要用别人的恐惧来证明的。他的穷兵黩武使得纳瓦卡城成为血剑部落所有城市中最受恐惧折磨的城市,连他自己的纳瓦卡城都对他怕得腿儿抽筋。车拿滋的五个王子更是比车拿滋本人还要残暴。

这就是为什么赫革如城的人质王子傻站在大厅里听着尖叫,踌躇着是不是要介入的原因。何况,不管是谁在尖叫,她都是个血剑部落的女孩,巴纳克王子对她可没有任何义务可言,巴纳克宁愿去拜访邪神普洛巴丝也不愿意为了一个血剑族的女孩去拿自己的生命和赫革如城冒险。

巴泽尔用尽一切力量说服自己,要顾全大局,不要孩子气……然后,骂着粗口走进了没有灯光的走廊。

王储哈纳克又狠揍了法玛的脸一拳以后,露齿而笑。她被塞着的嘴巴里面发出的尖叫渐渐变弱了,这使得哈纳克觉得没有刚才爽,但是哈纳克的金属护手打进了法玛脸上的肉,创口流着血,这使他对自己的本事得意得发抖,甚至感觉比刚才他强暴法玛时还要爽。

他把法玛放倒在地板上,任由她努力地试图爬开,可怜的姑娘胳膊都被绑在身后,徒劳地爬啊爬,然后一脚踢在法玛的肋骨上。在哈纳克一脚把法玛踢飞到石墙上的时候,法玛塞满了衬衣布条的嘴里发出了惨叫,哈纳克大笑起来。小贱人。竟敢拒绝本王子?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哈纳克观赏她蜷曲成一团享受着她绝望的恐惧。强奸这种懦夫的罪行要是传出去,就连他父王都罩不住他,但是,哈,谁会知道谁强奸了这个小贱人呢?当他们发现她的尸体看到他已经犯下的罪行和即将犯下的罪行的成果的时候,他们肯定会以为,她一定是被有暴走血统的狂战士残酷杀害的。而且……

突然木门破碎发出的一声爆响打碎了哈纳克的美梦,哈纳克大惊中转身。这间被遗忘已久的房间的上了锁的门是很厚的,结实程度决不会比纳瓦卡城的任何其他门差,但是,在一片纷散的碎木屑中,门闩飞得无影无踪,门猛地撞在石墙上,金属的铰链撞断了。哈纳克惊慌地跳了起来,心里拿不定主意封口闯入者用贿赂好还是威胁好呢?但是等他看清是谁站在门口时,松了一口气。

谁都能认出那个高大的人影是谁——骂不还口的人质王子,而且他还是一个人。哈纳克登时大大放心,当闯入者的视线扫过赤裸的、被打得遍体鳞伤的蜷曲在墙边的女孩时,哈纳克的勇气回来了,摆出了王储的派头大怒地呵斥。赫革如城的巴泽尔块头大虽大,可惜是个软蛋。这个像娘儿一样的王子已经躲在他的人质身份挡箭牌后面忍气吞声两年了,打落的牙齿往肚里咽忍受着没有战士可以忍受的侮辱,而且他只有一把短剑,而哈纳克的佩剑就在那张伸手可得的破床上。借巴泽尔一个胆子也不敢和纳瓦卡城王座的继承人动手——而且是在用十八英寸的小铁剑对抗四十英寸的长剑的情形下!——而且就算巴泽尔带着随从,那又如何?在纳瓦卡城在谁敢对血剑族王储拔剑?而且,就算这个马贼巴泽尔出去喊人,在人们赶到前,哈纳克有充足的时间让法玛从世界上彻底消失。哈纳克挺直身体,不假思索地傲慢地呵斥巴泽尔,盘算着怎样命令闯入者滚出去比较有威势。但是在巴泽尔的眼睛转向哈纳克时,哈纳克哑了。有什么东西在巴泽尔的眼睛里燃烧,这是哈纳克从来没有见过的……而且,巴泽尔并没有在门口停住脚步。

哈纳克的小心肝儿登时瓦凉瓦凉的。他在一瞬间感到了恐惧,放弃了狂妄自大的王储造型,不顾一切地跳向自己的剑,随后一瞬间,一只像铁钳一样的手扼住了他的咽喉。喊救命也没有用——他自己选的地方,没有人会听见受害者的惨叫——不过他跟本就没有机会去喊救命,因为铁钳一样的手把他提离地面,他只来得及发出断断续续的呜咽。他扭动着,感觉到窒息的滋味,用自己的铁护手猛打巴泽尔的手腕,但是巴泽尔的另一只手——不是铁钳,但是握着一把带尖刺的钉头槌——狠敲在他的肚子上。

哈纳克尖叫起来,三根肋骨断了。在尖叫声变小成喘气声时,又发出一声更大的惨叫,因为一记像攻城椎一样的膝撞狠狠地命中他的两腿之间。

在哈纳克在极大的痛苦中失去意识之前,他感觉到钉头椎又一下狠敲在肚子上。然后再敲、再敲、再敲。尽管如此,他还是能够知道巴泽尔最后松开了扼他喉咙的手的时候发生了什么。那只手抓住了他的后颈,而另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腰带,纳瓦卡城的王储哈纳克吓得惨叫起来,然后脸部先着陆地被一头扔到小房间的石墙上,惨叫嘎然而止。

他像软泥一样从石墙上滑下来,在墙上留下一片红色,巴泽尔咆哮一声上前准备给王储殿下最后一击。马贼王子的肌肉颤动着,愤怒在体内燃烧,但是理智的火焰还在闪烁,他停了下来,闭上眼睛,深深地吸气,竭力抗拒着眼睛里的一派血红。虽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疯狂的杀戮的渴望还是消退了,他没有陷入暴走状态,他使劲晃了晃自己,睁开眼睛,低下头,对着对手的镶嵌着金属块的衬衫上大大小小的裂口做了个鬼脸,然后转身对着哈纳克王储此生最后一个受害者。

她恐惧地翻身躲开,被打得太惨以至于认不出在面前的他并不是哈纳克,但是,接着,她感觉到他的温和的触摸于是开始啜泣起来。

“不怕,姑娘,不怕,”他喃喃地说,难过地发现自己的安慰几乎是于事无补,不过她的狂乱的挣扎还是渐渐平息了。她睁开一只眼睛看着他,另一只眼睛被打肿了挣不开,眼睛下面的面颊有吓人的伤痕。

他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当他看认出她被割破流血的脸时,心中不由无比愤慨。天啊,是法玛姑娘,天下除了哈纳克和他的兄弟外还有谁会做出强奸自己的恩人的女儿的事情!

他扶起她,折断的肋骨移动时,她发出了痛苦的声音,他的眼睛里填满了阴郁的愤恨。她的手被绑在背后,回想起哈纳克怎样自命不凡地吹嘘勇气和刚毅,不由脱口咒骂。好勇敢,这个“战士”勇敢得要把只有自己一半块头的十几岁的小姑娘绑起来,然后再强奸她殴打她。

他扶她坐在一个破旧的箱子上,倚着墙壁。箱子很脏,但是除了那张哈纳克强奸过她的床以外,这箱子是唯一可坐的地方。她在恐惧和疼痛中发抖,但是她还是能够做到前倾身子好让他割开捆住自己手腕的绳子拔出塞在自己嘴巴里面的布条。她没有受伤的眼睛里面开始恢复理智,“谢谢你,大人。”她轻声说,“谢谢你。”

她抬起手用令人惊讶的力气捏捏他的手腕。也许不用太惊讶,因为她也流淌着拉达尼族的血液,虽说身材和巴泽尔相比是那么的纤细而且精致。

“嘘,姑娘,不要谢我。”巴泽尔低声说,突然感到不好意思急忙把视线从她赤裸的身体上挪开。他检查了一下哈纳克留下的斗篷,把它拿了起来,在把斗篷递给她时竭力避免去看她,她在穿斗篷时在疼痛害羞中呜咽着笑了。

在巴泽尔的内心深处仍然在咆哮,怒火还在不断地闪烁着。他从哈纳克干净的衬衫上撕下一根长布条,包扎自己流血的手指,竭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但是依然是徒劳,他在视线扫过哈纳克时忍不住又想去摸短剑。强奸。就算在蛮族在暴走状态都不会犯的罪行,就算在被暴君统治的纳瓦卡城,拉达尼的女性也很少遭遇这种罪行,没有人会去伤害珍贵的女性,因为只有女性才不会陷于暴走状态,她们是拉达尼各部落维持稳定的守护天使。

“一定是莉莉娜拉派你来的。”法玛含糊的声音让他竖着的耳朵放了下来,那时他正本能地正摆出一个防御姿势——竖着耳朵。她蜷缩在哈纳克的斗篷里,因为疼痛和条件反射颤抖着,用被撕碎了的衣服擦拭着鼻子和裂开的嘴唇上流下来的血。

“希望我们能够有好运气,姑娘,这决不是莉莉娜拉的意思,我们落在了普洛巴丝的手心了,我们两个。”他嘀咕道,法玛理解地点了点头。

拉达尼人对正义的观念很粗糙。他们是受暴走影响的种族,不过不管什么种族,对强奸的惩罚都是先切JJ,然后四马分尸。但是哈纳克不仅仅是车拿滋的儿子,他是长子,王座的继承人,而且在车拿滋统治的十年中,显而易见他和他的手下们都不受法律的约束。这一点法玛最了解,因为她的父亲和大哥都死于车拿滋的卫队长之手。车拿滋借了她父亲很多钱,人人都知道,但是车拿滋接受了他的卫队长的“暴走”的解释并且宽恕了他,然后,债务——法玛原来可以指望靠那笔钱生活或者用来逃离纳瓦卡城——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她发现自己生活在“车拿滋”的“保护”之下,只比奴隶稍稍好一点。

“他死了没?”法玛微弱地问道。

“嗯。”巴泽尔给了那具软瘫在地上的躯体一记狠狠的踢击,哈纳克被踢得一声不吭地翻身脸儿朝上。“啊,他没死。”他咕噜道,对着打毁了的哈纳克的小脸做了个鬼脸,看着敲扁了的鼻子和嘴唇上呼吸形成的小小的血泡,“不过他能撑多久,倒是个问题。”他跪下来,在摸到哈纳克前额上的凹进去的骨折处时咬紧了牙关。“他毁容了,我想他撞墙撞的稍稍猛了一点,不过他的脑袋像块石头,居然没有碎,他也许能够活下来。希望卡哈那带走他。”

马贼王子蹲下来,抚弄着短剑。他真的不愿意去割断不能反抗的人的脖子,就算是人渣的脖子,他也不愿意。但是,一个成年男子要顾全大局的……

“查洛克看见他带走我的,”法玛在他身后微弱地说,巴泽尔忍不住又咒骂了一句。干掉哈纳克也许能够保护自己,但是若王储的兄弟查洛克知道王储要对法玛做什么,那么杀了哈纳克只会使法玛的处境更危险,查洛克也许会不吭声,也许哈纳克死了对他有好处,不过所谓的好处不过是从四王子上升成三王子。显然,哈纳克的死对他没有什么明显的有利之处……但是指认出杀他王兄的凶手倒是一本万利。

马贼王子站起来,看着脚下一动不动的哈纳克,心中不断盘算。杀了哈纳克救不了法玛,这就是说也救不了自己。严刑拷打可以问出一切口供,何况车拿滋很可能会亲自审讯,并不是为他的长子,而是他天生喜欢拷打别人。所以,除非巴泽尔能够把法玛和哈纳克的喉咙一起割断,否则杀了哈纳克根本无济于事……

“你的伤怎样,姑娘?”他问道,最后转身面对法玛。她无声地回望,他挥了挥手,心中混杂着不耐烦与歉意。“此地不可久留,姑娘,不管他是死是活,我们都必须离开。你的脚能跑么?”

“我——”法玛看着哈纳克,她颤抖起来,在明白哈纳克的意思后,她挺起肩膀点头道,“我能跑的,虽然不快,大人,但是我能跑的,”她的声音嘶哑,“我该跑到哪里去?”

“啊,这是个问题。”巴泽尔又给了哈纳克一记踢击,感到法玛在默默地看着自己,在法玛那只没有受伤的眼睛中的信任使巴泽尔心绪烦乱。他希望法玛好运,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希望自己没有听到法玛的尖叫,面对这件匪夷所思的事件,他真的很怕自己会辜负法玛对他的信任。但是就算局势不妙又如何?巴泽尔叹了口气摇了摇身体,“我想只有一个地方可去了,姑娘——赫革如城。”

“赫革如城?”

她的声音很吃惊,他苦笑了,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他自己不能回赫革如城。不管哈纳克是否能够活下来,车拿滋肯定能够追查到自己,如果哈纳克挺住了没死,他就要倒大霉,但是要是这个小畜生死了,车拿滋肯定剥夺巴泽尔的人质身份,撕毁协定。就算哈纳克活下来,车拿滋也可能会撕毁协定——不管神还是魔鬼都知道,激怒巴泽尔失去理智做下暴走的傻事,正是车拿滋巴不得的!假如血剑部落因此把巴纳克放逐回赫革如城,维持互相敌视的城邦之间的和平的脆弱的平衡就会土崩瓦解。

“啊,赫革如城,”他说,“但是只是你去,姑娘,不是我。”他转身离开哈纳克,不再犹豫,张开双臂将法玛抱起来,“我从这条路来的,没人看见。希望我们两个能够不要遇见人,在我们离开前,希望不要有人发现这个小畜生躺在这里。”

第一章完


待续

Friday, May 25, 2007

Mirror, Mirror

Written by Random Magus
Translated by Bridge Shoreline

Original text:
I have often wondered if when we see our face in the mirror it is the same face other people see when they look at us. Of course there will be some correspondence or similarity between what I see myself as and the what others see me as...but I wonder how much?

If the phrase 'Beauty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 is true than I wonder how big the difference would be.

Sometimes when you think you are not exactly looking your best [euphemism for pretty darned awful] you'll end up getting get compliments and think to yourself, 'huh really?' or 'wonder what he/she wants'. And when you think you're looking good someone will ask, 'What's the matter, you look pulled down'. And all you can do is smile inanely...

And not only that, aren't there days when you seem different to even your own self, some days you like what you see in the mirror and then there are days that you want to break the damn mirror...

Of course it's not our face that changes [its a different story if a zit shows up unannounced and unwanted] but our brain/mind whatever the jargon you want to use, tricks us.

And then of course there is the 'why now?' phenomenon... have you noticed how everything looks perfect when you are just about to go to bed.. hair is shiny, skin's glowing ... but fast forward to when you want to dazzle on a special evening... no matter what you do nothing seems to work. Probably that's something to do with expectations... I have found everything in life turns out the most fabulous when your expectations are really low!

I am sure you have said many a times or thought many times that someone thinks they are better looking than they really are..but perhaps they see themselves that way and its not an act.
What if we appeared slightly different to everyone that saw us?

Wouldn't it be fascinating if we could have alternate views of ourselves [without the help of psychogenics ideally] and be able to see what others see when they look at our face?

I really would love to see myself through someone else's eyes...physically. Because the only way we see ourself is through a mirror or a photograph... not the way others see us. Not truthfully! Mirrors can lie and so can photographs!

Actually it's a pretty funny thought that others might have more of an accurate picture of what we look like than we do ourselves... because come to think of it we only see reproductions of our face. Second generation information.

So wouldn't you like to see yourself through someone else's eyes??? Literally!!!



My translation:

我总是在想,在我们照镜子时看到的脸是不是别人看到的同一张脸。 当然自己看自己和别人看自己都是看自己,感觉肯定是相似的,但是到底有多相似呢?

假如“风动幡动仁者心动,嗤妍美丑决乎一心”是真的,我想知道我在你心里的倒影和镜子里我有多大的不同。

有时候在我自以为我不修边幅(一塌糊涂的委婉表达)的时候,我打断别人对我外表的恭维,心里说“真的假的这样也好看?”或者“小样乱拍马匹到底想从偶这里骗走啥?” 有的时候,我自以为酷掰了的时候,有小样的却说“啊呀呀,你今天的外形真是猥琐啊。” 这是,只好报之无奈的傻笑,算你狠,偶服了……

还有呢,有的时候我连在自己的眼睛里面都是不一样的,有时候,照着镜子傻笑好似猪八戒照镜子越看越喜欢,有时候看见镜子良心发现几乎要羞愧地飞去韩国整容。

显然,改变的不是我们的脸(长痘痘的突发事件另算),改变的是我们的想法/心智,我不知道到底该用哪个天杀的精神科的术语。

对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困惑越来越多。你有没有注意到你轻松愉快地洗完澡无忧无虑准备睡觉时,头发光泽闪耀,皮肤热力四散……在为了参加晚宴坐在梳妆台前殚精竭虑地想光彩照人时,可怜,不管多名贵的胭脂,都模拟不出你16岁时不施脂粉的微笑。 可能一些不切实际的期望不得不被放弃…… 我发现很多时候退一步会开阔天空。

我知道,你说过好多次了或者一直在认为,很多人过高估计了自己的容貌,不过也许这种估计只是心里的隐秘期盼而不会带来麻烦。
我们真的在每个人眼里都有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要是我们能用不同的视角观看自己(完全不使用精神科医生的小把戏),而且能够知道我们在别人眼里的样子,这岂不是很棒?

我真的很想用别人的眼睛看看自己。 可是我只能对着镜子或者照片审视自己。 这不是真的! 镜子会说谎,照片爱骗人。

事实上,因为我们只能看到自己的脸的复制品——镜子或者照片里的影像,所以能够真正观看我的本尊的旁人眼里的我的印像,也许才是真正准确的。 复制品总是不如本尊可靠。

你想不想用别人的眼睛看看自己? 真的,你想不想?

Thursday, May 24, 2007

On the Inside

Written by Random Magus
Translated by Bridge Shoreline



Original text
It's funny how everything begins inside... the same set of circumstances can have you feel totally different depending on what's going on inside of you!The same thing that could bring you immense joy can at times leave you stone cold, totally untouched and something that made you extremely sad and broke your heart could could have absolutely no effect whatsoever.
So if only we could learn to control the thermostat inside of us, where all feelings originate life would be so much easier. It's much like physical pain - where you actually feel the pain is your head not the area where you are hurt, that's why lepers can feel no pain because the sensors that carry the message to the brain are impaired. Not that I'm saying that we should become emotional lepers or anything like that. Perhaps a tad control freakish would be good though!
My dad always gave me one piece of advice [God give him a long, happy life] never make a decision when under the sway of emotions. In throes of extreme passion we all almost always make decisions we shouldn't or do things that we later regret. Bitterly!
Because when that passion simmers, and simmer it will as passion by its very definition is not made to last, reason will prevail. So if your decision is not made at the moment of rationality you're screwed.
Inside all of us are rational so it makes sense to wait for the high of emotions to come down before making any sort of decision because it's only then that we can see how we really truly feel about something.
Because in life everything passes all emotions come to rest, so give yourself breathing space and time before you leap!



Translation:
我很想知道我们到底是怎样感知世界的,对同样的事情我们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而这取决于我们的内心。
曾经天堂一样的快乐,曾经地狱一样让我心碎的痛苦,激情消散以后,也许我就对它们免疫了。
若我能够学会控制我的激情,生活也许会略微轻松一点。激情很像肉体的疼痛,感觉到痛的是大脑而不是受伤流血的身体,激情和痛都只是一种感觉。麻风病人对痛很迟钝,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身体没有受伤,而是因为传递痛的消息的神经受损了。我可不是鼓吹去当一个没有感觉的僵尸,只是,希望能够稍稍控制一下在我的心里暴风雨一样肆虐的激情。
我的父亲总是喜欢说一句格言(上帝保佑他万事如意寿比南山):不要在情绪冲动时下决定。在被强烈的激情控制的时候,我们常常会作出不应该的决定或者干下让自己后悔的傻事。然后就是后悔与伤心。
因为激情虽然强横,但是很难长久,理智总是会回来的。失去理智的时候下决定,可以说是自取灭亡。
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个由激情和理智组成的此消彼长生生不息的太极图,所以明智的办法是在激情的高潮过去,理智回归能够看清自己的内心时候再做决定。生活中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不管快乐还是痛苦都会有平息的时候,所以在做大决定之前,我要给自己时间冷静,深呼吸,我不要被心魔控制。。

Monday, May 21, 2007

LIBERTY’S CRUSADE(翻译中)

  书名:LIBERTY’S CRUSADE
  作者:Jeff Grubb
  译者:Bridge Shoreline
  
  版权所有,抄袭的木有小jj
  
  下面故事正式开始
  
  ======大战之前======
   

一个穿着破外套的男人站在阴暗的屋子里,亮闪闪的,不对,不是光在照亮他,而是光在构成他,他是光折叠弯曲形成的一个全息影像。男人对光线昏暗的房间说话,旁若无人的鸟样。左手的香烟上升起的蛇一样的烟的幻影也同样在发亮。这个属于那个一去不复返的时代,早就成了历史中的碎片的男人站在光中,对着看不见的观众说道。

“你们认识偶的,”发光的人影说着,停下来抽了口烟——烟鬼的棺材钉。“你们在宇宙新闻网上见过偶,而且你们读过偶署名的报导。那些报导有一些的确是偶写的,也有一些么,哈哈,你知道,偶有几个很棒的代笔编辑。” 光点一闪一闪的人影疲倦地但几乎是有点调皮地耸了耸肩。虽然在全息录影里面的他像一个小号的模特,但是看起来却是活生生的。要是再瘦长一点的话,他可以算是标准身材、体格匀称了。因为岁月的磨蚀,他的肩膀有点倾斜。脏里吧唧的金发夹杂着颜色较浅的灰色头发,梳到脑后,马尾发型徒劳地想掩盖明显的谢顶。一张脸饱经风霜,已经有了新闻播音员不应该有的皱纹,但是还是能够让人认出他是谁。这还是那张著名的脸,耐看的脸,整个人类所熟悉的脸,甚至在后来的战争岁月中依然著名的脸。

但是需要注意他的眼睛。深陷的两眼,虽然只是录影,但还是能让人感到他的目光。他的眼睛使观众产生这个闪光的影像能够看见自己而且深深地看进自己的灵魂的错觉。介个一直都是他的天赋,就算是隔着好多光年,眼睛还是能够对观众放电。

人影又吸了一口香烟——仿佛生怕自己不得癌症,整个脑袋都沐浴在圣光一样的烟里面。“你们大概已经听到了人类联邦土崩瓦解人族帝国光荣崛起的官方报导了吧, 你们也大概听到了外星种族出现的事——虫族部落和没人性捉摸不透的神族。Sara的战场还有Tarsonis的陷落。你们已经听了报导。就像偶先前说过的那样,一些报导署了偶的名字。妈的有一些报导还居然是真的。”

在光线照不到的黑暗里面,有人在艰难地移动,但是看不见是谁。全息投影机的光线过于昏暗,所以观众是谁现在还是一个谜团。在黑暗包围着的观众后面,有水滴下的声音(跳狼插嘴:难道是有女粉丝哭鸟?)。

“你们听了偶的报导,而且相信偶的报导。8过,偶现在告诉你们,在那些广播里面,大部分都是胡扯蛋,被强权窜改的冠冕堂皇的东西。到处都是谎言,大的谎小的谎,谎言把偶们弄到了现在这个倒霉的局面。除非偶们直面现实,否则偶们永远不能逃脱困境。

在Chau Sara、Mar Sara、Antiga Prime还有Tarsonis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偶和偶的朋友们发生了什么,还有敌人们发生了什么。”

人影停了下来,站直身体, 四处环望,他的眼睛扫过黑暗的房间, 彷佛看穿了观众的内心。

“偶是迈克尔•丹尼尔•利伯蒂(跳狼插嘴:名字太长,以后就叫你小利了)。偶是记者。你把这叫做最重要的也许是偶最后的报导也好,把这叫做偶的宣言也好, 随你。偶只想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偶现在要直扑主题。偶要告诉你真相。”

=============第一章===============

媒体黑帮

战前的世道可和现在不一样。靠,要搁以前,偶们一天天过日子,上班,开支票,互相背后中伤。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会变得有多糟糕。偶们他妈的就像尸体上的蛆一样又肥又开心。零星的暴乱、革命、不听话的殖民地政府的确是够军队喝一壶的了,但是这些哪能影响到偶们生长在其中早就习惯了的生活方式。回头看看,偶们还真他妈的又肥又开心。就算真的开仗了,啊哈,军队要担心了,小样的陆战队员要担心了,压根轮不到偶们担心。

——小利的格言

小利脚下的城市活像一桶打翻了的绿蟑螂,四处乱爬。从高得叫人头晕的汉迪•安德森的办公室向外望,几乎可以从高楼大厦的缝隙里面看到地平线。城市一直绵延到远方,边缘锯齿形地突入这个世界。

这就是Tarsonis行星的Tarsonis城。人类联邦的最重要的行星上的最重要的城市。这城市庞大到了享受与行星同名的殊荣的地步。连她的郊区人口都比某些行星多。

她是文明的灯塔,人类关于地球的记忆的图书馆,不过现在也就历史、神话还有老一代人还念念不忘地球了。

她好像一条沉睡的龙。小利忍不住想摸摸龙尾巴。“小利,不要站那么危险的地方。”安德森说。主编大人舒服地坐在他的看不到窗外景色的桌子后面。

小利一厢情愿的认为老板的声音里面流露出一点对自己的关心。“表担心啦,” 小利说,“偶又不想跳楼。”小利屏住笑。小利是新闻编辑室硕果仅存的知道一个秘密的家伙,那个秘密就是主编大人恐高但又舍不得把他老人家的高达同温层的办公室美景让给别人。所以老板招小利去他办公室的宝贵机会来临时,小利总是站在窗户旁边。大多数时候,小利和其他苦力还有新来的写手在四楼或者地下室的播音棚里面工作。

“跳吧,老子才不在乎,”安德森说,“跳呀,老子能搞定的。你跳楼倒是可以解决不少问题呢,这样老子明天就有个头条新闻了。偶倒是更担心躲在别的楼上的狙击手一枪把你干了。”

小利转过身对着老板,“你是怕地毯上的血难洗?”

“这是一个原因,”安德森说,笑嘻嘻的,“还有一个原因是老子怕换玻璃。”

小利看了最后一眼楼下的车流,回到了桌前的软椅子上。虽然安德森一心想装酷,但是小利还是留意到老板在他离开窗户后长长地松了口气。

小利坐在椅子上。椅子虽然被设计成貌似普通,但是暗地里加有软垫,所以要是你坐上去,你就会一屁股陷进去,陷得比你预期的还要深一两英寸。从这种角度看主编,他的秃瓢和滑稽的大眉毛真是吓杀老百姓。不过小利才不吃这种入门级心理学把戏呢,作为反应,他把脚丫子搁到桌子上。

“我的活不赖吧?”小利问道。

“小米来根雪茄不?” 安德森动了一下,伸出一只手,手掌上放着一个柚木雪茄盒。

小利最恨有人叫他“小米”。他摸摸自己的空衬衫口袋,通常他会在那里藏一盒香烟的。“我在戒烟。表引诱偶。”

“介个可是从被禁运的加达然运来的啊。”安德森贼忒兮兮地,“在小妞红棕色滴大腿上搓地出来的雪茄哦。”

小利举双手投降,张嘴大笑。安德森这个贱人喜欢买走私来的黑市货的嗜好早就是路人皆知了。小利笑是因为又见识到一次老板的嗜好。

“我的活怎样?” 小利又问。

“这一次的确不赖,”安德森说,大叹一口气。

“你的建筑垃圾事件的连载着实震了一下市政厅的那群小样。”

“素材好,没办法。这个连载要成热门了。”

“它们已经是热门了,”安德森回答,下巴挂到了胸口。介个就是传说中的报丧人的下巴位置。此表情是安德森从管理课里面学到的,8过,施展这个技巧使他活像求偶中的鸽子。

靠,小利想,老大要停这个连载。

好像会读心术一样,安德森道,“表担心,偶会让你把连载登完的。介个报导有根有据,文采也不错,而且最重要的是,它是真人真事。但是你要晓得,你的连载让好些家伙非常地不舒服。”

小利把连载心里过一遍。这是他最棒的作品之一。一个关于在错误时间(后半夜)错误地点(公园)发生的错误事情(非法倾倒市政厅工程的有轻微放射性的建筑垃圾)的小小罪行的经典新闻报导。据说罪犯迫不及待地要招供是谁派他半夜倒垃圾的。那个小子很愿意告诉小利一些关于新市政厅工程的有趣的事情,所以那,小利就没有只写一个故事,而是写了一个关于贪污腐败的超级内幕的连载,要是吃饭时看,这个连载能够惊得宇宙新闻网的观众咬到自己舌头。

小利在心里把自己在新闻里面可能得罪的政客的走狗、不入流的打手、Tarsonis城议会的议员挨个盘算了一下,心想到底自己惹毛了哪路神仙。结论是所有这些人模狗样的家伙都恨不得一枪毙了自己,但是鬼才相信汉迪•安德森会担心一个记者吃枪子,其实他巴不得呢,介个可是上等新闻素材啊。

主编看着小利没有表情的脸,补充道,“你惹一些非常有权力非常受尊敬的家伙不开心了。”

小利扬起眉毛。安德森在说某个统治阶层的家族,联邦幕后的可怕力量,这些家族的权力可以追溯到从第一艘殖民飞船(靠,其实是监狱船)降落和/或坠毁到这个宇宙区域的几个行星的年月。在他的报导中的某些部分,他惹毛了某个古老家族的成员,或者可能是古老家族的还不算很远很远的远房亲戚。

小利转回思绪想他的报导,想找出点线索。也许是古老家族的某个表亲,或者揩油的穷酸远亲,或者干脆就是得罪了核心家族成员。三岁小孩都知道这些古老家族一直都在幕后操纵这个世界。假如自己的报导抓到了他们的痛脚……

小利想,不知道主编有没有发现自己在盘算时几乎口水都流出来了——抓到古老家族的痛脚!

在小利做白日梦的时候,汉迪•安德森从座位上站起来,围着桌子转圈,然后干脆坐在靠近小利的桌角上了。(靠!介个又是管理课程里面学来的动作,小利心说。安德森曾经指派过偶去学习管理课程的,居然还对着偶施展课程里面的老掉牙招数,对这厮真是无话可说。) “阿米,偶希望你知道,你在这里处境很危险。”

老天作证,他叫我阿米,小利想,这是课程里的招数,那么下一步他要忧伤地望着窗外好像陷入沉思一样,做出一副下了重大决心不得不然的小样。小利说,“老大,偶一直都是把脑袋拴裤腰带上跟你混的,怕个鸟危险。”

“偶知道,偶知道。偶才不担心你这个亡命之徒,偶只是担心你周围的无辜群众。你的报料人。你的朋友。你的同事……”

“还有偶的上级。”小利坏坏地插嘴。

“还有假如你有三长两短所有为你心碎的人。”

“特别是袖手旁观看着偶挂掉的人。”小利说。

安德森耸耸肩,忧伤地望着落地窗窗外。小利突然意识到,老大恐高,就是说,威胁自己的东西对于有恐高症老大来说要比高空还恐怖。要知道老大也不是吃素的,公司里面有谣言说(其实是真的),老大在地下二楼有个秘密小房间,里面保存着这个城市绝大多数名流和大佬的见不得人的事情的资料。谁能叫一打小辫子在手的老大这么害怕?

沉默持续了一分钟。最后小利开口了。小利轻轻咳了一声说,“老大,你有处理这种危险处境的办法么?”

汉迪•安德森慢慢的点了点头。“我要把连载登完。连载不错。”

“那你干吗叫我在下一集连载登出来的时候不要出去跑新闻?”

“我在担心你,阿米。”

“处境很危险,”小利替他说了。“我知道了。这附近有妖怪会吃人。干脆给我放假算了。要不让我去山上小木屋爽几天?”

“我在考虑更适合你的任务。”

China Rose的翻译

Who can tell me if we have heaven, Who can say the way it should be; Moonlight holly, the Sappho Comet, Angel's tears below a tree. You talk of break of morning As you view the new aurora, Cloud in crimson, the key of heaven, One love carved in acajou. One told me of China Roses, One a Thousand nights and one night, Earth's last picture, the end of evening; Hue of indigo and blue. A new moon leads me to Woods of dreams and I follow. A new world waits for me; My dream, my way. I know that if I have heaven there is nothing to desire. Rain and river, a world of wonder May be paradise to me. I see the sun... I see the stars....

彗星当空月皎皎
荆棘满路乐土遥
世人皆醉不足问
倚树而叹泪眼潦

“晨光欲绽夜将渺
红云如阵初破晓”
把剑刻树长叹息
历历卿言犹在耳

曾闻唐花牡丹好
佳人黠慧促膝聊
夜色浓浓大地黯
青蓝一色思难销

真实的吸血鬼的故事(THE TRUE STORY OF A VAMPlRE)

这个故事是偶的英语课翻译习作。首发在天涯的莲蓬鬼话。

THE TRUE STORY OF A VAMPlRE  
a.k.a. The Sad Story of a Vampire   
by Count Stanislaus Eric Stenbock   
Translated by Bridge Shoreline

吸血鬼的故事一般都发生在Styria,我的故事也是发生在那里的。Styria可不是什么从没去过那里的家伙所说的那种浪漫的地方,相反,它是一个地势平坦,乏味无趣的小县,仅仅以火鸡、阉鸡还有傻乎乎的居民闻名。吸血鬼通常晚上坐在两匹黑马拉的马车出现。
  我要说的吸血鬼是坐普通的交通工具火车来的,而且是在下午。你可能想,我在开玩笑,或者我说的吸血鬼这个词是指刮别人钱的家伙。不,我很严肃的。我正在说的吸血鬼,那个毁了我的家园的家伙是个真的吸血鬼。
  吸血鬼一般都被说成黑皮肤,看起来阴险诡异,但非常英俊的家伙。但是,我说的吸血鬼,恰恰相反,相当的白皙,第一眼看起来一点都不阴险诡异,虽然非常有吸引力,但是不是那种我们说的英俊。
  是的,他毁了我的家,杀了我的兄弟——我心爱的弟弟——还有我亲爱的爸爸。而且,同时,我不得不说我自己也中了他的媚惑之术,而且,我甚至到现在都对他都产生不起敌意。
  毫无疑问,您已经在《男爵夫人和她的动物们》里面已经读到了我的故事。那个故事说我如何把我的没用的钱财用在迷途动物的庇护所上。
  我现在老了,我要说的故事发生在我大约13岁的时候。我先说说我的家。我们是波兰人;姓Wronski。我们住在Styria,在那里有一个城堡。我的家庭不大。除了佣人以外,只有我父亲,我们的管家——富有的比利时人Vonnaert小姐,我的弟弟,还有我。请允许我先说说我的父亲,他年纪很大,我和我的弟弟都是他老来得子。关于我的母亲,我什么都记不起来,她因为生我的弟弟而生病,在我弟弟仅仅一岁的时候去世了。我父亲勤谨好学,一直都把时间花在读书上,主要读玄学和各种我看不懂的语言写成的书。父亲留着长长的白胡子,习惯戴着黑天鹅绒无边圆帽子。
  父亲对我们姐弟可好了。这不是语言可以表达的。不过我弟弟才是最受宠爱的。父亲全副身心都投在我弟弟Gabriel身上了——波兰拼法是Gabryel。我们总是用俄语缩写davril来叫他——我是说,我弟弟长得很像我的母亲的肖像——挂在我父亲书房里面的粉笔画。但是我一点也不嫉妒,我的弟弟曾是我的最爱。为了纪念弟弟,我现在在Westbourne公园开设了一个收留迷路猫咪和狗狗的庇护所。  很久以前,就是在那吸血鬼出现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女孩,我的名字叫Carmela。我长长的打结的头发总是乱蓬蓬的,从来都梳不整齐。我不漂亮——至少那时候照片里的我不漂亮,我不认为我是什么漂亮的人。同时,当我看自己的照片的时候,我想我对我自己的描述可能会让您笑一笑,五官歪歪扭扭,大嘴巴,野性的大眼睛。
  我很顽皮,但是在Vonnaert小姐眼里不如Gabriel顽皮。Vonnaert小姐,一个好人,中年,法语说得不错,尽管她是个比利时人,可是也会说德语——你可能不知道,这是Styria当前通行的语言。
  我很难描述我的弟弟Gabriel;他有一种奇怪,超出平常人的东西,或者我该说超人,介乎野兽与神仙之间。有点像希腊人说的半人半羊的神Faun。弟弟有一双大大的,野性的,瞪羚一样的眼睛。他的头发,和我的一样,卷卷的——这倒是和我一样,事实上,我后来听说,我们的母亲是吉普赛人,这倒是可以说明为什么在我们的天性里面有很多天生的野性。我是够野的了但是Gabriel更野。他从来不穿袜子和鞋子,除了星期天以外——他也就星期天才肯让我给他梳梳头。他可爱的嘴巴的优雅风度超出语言所能描述的范畴,形状好似“en arc d’amour”。我总是想起赞美诗里面的句子:“薄薄的唇流露出的优雅,来自主的永恒的祝福”——嘴唇看起来散发出生命的气息。美丽、柔软、活生生的,有弹性的生命!
  他跑得比鹿还快;像松鼠一样跳到树梢。弟弟几乎就是生命力的象征。Vonnaert小姐很少能够成功劝我弟弟去上课;但是要是弟弟去上课了,他学得飞快。他什么乐器都会玩,在所有不该拉小提琴的地方拉小提琴,偏偏不在该拉的地方拉,用芦苇甚至木棍来自己制造乐器。Vonnaert小姐劝说弟弟去学习钢琴从来都是白费力气。我想弟弟可能是有点被宠坏了。我的父亲纵容弟弟所有的奇思怪想。
  弟弟有一个怪僻,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看见肉食会害怕。他死也不肯吃肉。另外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情是他对动物有一种魔力。什么动物都对他很驯服。鸟肯停在他的肩膀上。有的时候Vonnaert小姐和我在树林里面和弟弟走散了——他会突然跳走无影无踪。然后我们会发现他对周围的林子里面的居民——刺猬、小狐狸、野兔、旱獭、松鼠等等,轻轻的唱歌吹口哨。他常常把这些朋友带回家而且坚持要收养。弟弟的特殊动物园可把可怜的Mlle Vonnaert吓坏了。弟弟自己选择住在城堡塔楼的一个小房间里,他回房间从来不走楼梯而是爬一棵很高的栗子树从窗户回房间。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习惯星期天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白法衣红礼袍去教堂。那时他看起又端庄又乖乖。有一点神圣的感觉。从弟弟的亮亮的眼睛里面可以看出弟弟对教堂十分的着迷。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说吸血鬼。这个我要留到最后说。一天,我父亲去邻镇——他经常去的。这一次他和一个客人一起回来。那位绅士,据他自己说,错过了火车,他的火车晚点抵达我们镇的车站,本来要在我们镇车站换车的,但是晚点了,而且火车很少停靠这个站,所以他只好等车等整个晚上。他在晚点的火车上和我父亲聊天,接受了父亲的邀请在我家过夜。当然,你知道的,我们这种穷乡僻壤的人是非常好客的。
  他说他是Vardalek伯爵——匈牙利名字。但是他的德语相当不错,一点都没有匈牙利人的呆板的重读,但是,他有一点斯拉夫人的口音。他的声音十分的柔软讨人喜欢。后来我们很快发现他能说波兰语,而且Vonnaert小姐断言他的法语也很棒。事实上,他看起来懂得所有的语言。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他很高,有金色的波浪状的头发,很长,这头发使他光滑的脸给人一种女性的感觉。他的体型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东西,很诡异。五官精致,细长的手指引人注目,长长的弯鼻子,优雅的嘴巴,很有吸引力的笑容,眼睛里面却有一种浓浓的哀伤。他抵达的时候半闭着眼睛,事实上这是他的习惯,所以我不能判定他的眼睛的颜色。他看起来很疲劳,我猜不出他的年纪。
  突然,Gabriel跳进房间,他的头发上还停着一只黄色的蝴蝶。弟弟抱着一只小松鼠。当然,弟弟像平时一样不穿袜子不穿鞋光着腿。陌生人看着弟弟的走进,然后我看到了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是绿色的而且看起来瞳孔正在变大。
Gabriel像木桩一样傻站着,很惊讶的样子,就好像被毒蛇迷惑的小鸟一样。然后弟弟把他的手递给陌生人,Vardalek握着弟弟的手——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注意到这些琐碎的细节——按着弟弟食指上的脉搏。突然Gabriel从房间里面跳出去,冲上楼梯,去他的塔楼房间,这一次弟弟没有爬树走了楼梯。我很担心不知道伯爵会对弟弟的奇怪行为有什么想法。不过等弟弟穿着他的天鹅绒礼拜天套装,穿着鞋子和袜子走下来的时候我送了一口气。我给弟弟梳了梳头发,然后把给他整理了一下衣服。
  当陌生人下来吃饭的时候,他的外貌似乎出现了改变,他看起来年轻了好多。皮肤很有弹性,肤色幼嫩,这在男人身上真的很少见的哦。在这之前,他的苍白可吓了我一跳。
  在吃饭的时候我们都对陌生人很着迷,特别是我的父亲。看起来陌生人彻彻底底地知道我父亲的喜好。有一次,我父亲对陌生人战争经历兴奋得瞳孔都变大了,那个陌生人谈起一个在战场上受伤的小鼓手。他的眼睛再次完全睁开并且瞳孔变大,同时兴奋起来,但是这仅仅是刹那间。
  他和我父亲的话题主要是我父亲最近在看但是看不懂的一些神秘主义的书,但是看起来Vardalek好像完全精通。在饭后甜点的时候,父亲问他是否急着赶路,要是不急和我们住一会儿也不妨哦,尽管我们家很偏僻,但可有个很棒的图书馆哦。
  陌生人回答说:“我不着急。我去那里也不是有什么事,若我能够帮你理解这些书,我很乐意略效微劳。”;他笑得很苦涩,相当的苦涩,“您看,我是个四海为家的人,地球表面的流浪汉。”;饭后,父亲问他会不会弹钢琴。他说,“是的,会一点,”然后他在钢琴前坐下。他弹了一曲匈牙利CSARDAS舞曲——野性、狂热、很棒。这首曲子让人发狂。他自己也是在狂热中弹奏的。
  Gabriel静静地站在钢琴旁边,他的眼睛睁得大大地死盯着陌生人,身体有点发抖。最后,他很慢很慢地说,有一种奇怪的动机——可能是受舞曲的影响,“噢,我想我也会这曲子。”
  然后弟弟飞快的拿来他的小提琴和自制的木琴,交替地弹奏两个乐器,演奏的像模像样的。Vardalek看着弟弟,用很悲伤地声音说:“可怜的孩子,你很有音乐天分。”
  我当时不明白为什么他不恭喜弟弟出色的天分反而却是一副非常怜悯惋惜的样子。
  Gabiel很害羞,就算是在对他驯服的野生动物面前也是很害羞的,他从来不和陌生人说话。事实上,假如有陌生人偶然来到我们家,弟弟总是会躲起来,吃饭都要我来把饭送到他躲的塔楼房间里去。当我看到弟弟第二天早上和Vardalek手拉手地在花园散步,兴致勃勃地和Vardalek说话,向他展示自己从树林里搜集的足足可以开个动物园的宠物的时候,你可以想象到我有多么惊讶。看起来弟弟是彻底被Vardalek迷住了。使我们惊讶的是(除此之外,我们很喜欢这个陌生人,对他很友好)弟弟虽然开始时看起来很好,除了我这个关注弟弟每一件事的姐姐能看出来弟弟正在一点一点地失去他的健康和活力以外,大家都认为弟弟看起来很好,但是弟弟渐渐变得苍白起来,弟弟以前从来没有苍白过;弟弟的动作也有一点无精打采,这以前也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我的父亲对Vardalek伯爵越来越喜欢。因为Vardalek伯爵帮助父亲的研究,虽然父亲真的舍不得他从身边离开,但是Vardalek伯爵时不时会离开,他说是去Trieste。他回来时总是带给我们奇怪的东方的珠宝和纺织品。
  我知道Trieste有很多千奇百怪的人,甚至有来自东方的人。但是那些礼物我可以肯定很奇怪很华丽,根本不可能从Trieste这种地方买到,Trieste我只记得有领带店而已。
  当Vardalek不在的时候,Gabriel总是不停地问我他的事情并且谈论他。同时弟弟看起来又恢复了原有的活力和精神。Vardalek回来的时候总是看起来很衰老很疲劳。Gabriel冲过去见他,和他亲嘴。然后Vardalek轻轻地颤抖一下,过了一会儿,又变得年轻了很多。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的父亲真的舍不得Vardalek离开我们。Vardalek已经是我们家的常住客了。事实上我和Mlle Vonnaert都不能不注意到Gabriel的变化。但是父亲对此视而不见。
  有一天晚上,我下楼去拿我忘在客厅的东西。在我上楼的时候,我经过Vardelek的房间。他正在弹奏钢琴,那架钢琴是专门搬到他的房间给他弹的,肖邦的 nocurnes曲子,很美的。我听下来,倚在扶手上听。
  什么白色的东西出现在黑暗的楼梯上。我们以前都相信家里面是有鬼魂游荡的。我吓呆了,抓住扶手不敢放。令我惊讶的是,我看见Gabriel慢慢的从楼梯上走下来,眼睛闭着好像在梦游!这对我来说比看见鬼还要吓人。我能相信自己的感官么?那个真的是Gabriel么?
  我吓得不能动弹。Gabriel,穿着长长的睡衣,下楼打开了门。他没有关门。Vardalek还在弹奏,但是开始边弹边说话。
  他说——这次说的是波兰语——Nie umiem wyrazic jak ciechi kocham——“亲爱的,我其实不想伤害你;但是我的生命需要你的生命,我必须活着,其实我倒是宁愿去死的。上帝,你可不可以对我发发慈悲?哦!哦!生命,每时每刻都是一种折磨!我的生命,是的生命——为什么我要有生命?我除了你的生命别无他求。把你的多余的生命分一点给我这个早已经死掉的家伙吧。不,停下”他说得很急“我要做什么,我要做什么!”
  Gabriel站在那里,静静地,没有任何表情。很明显,弟弟是在梦游。Vardalek继续弹奏,然后说:“啊!”然后非常苦恼地叹了一口气。接着他很温柔地说:“现在过来吧,Gabriel;够了。” Gabriel走出房间然后用像刚才那样的缓慢步伐走上楼梯,眼睛呆呆地没有意识。Vardalek弹着钢琴,尽管他弹得很轻,但是给我的感觉却是琴弦几乎都要断了,真是声可裂帛。从没有听过这么奇怪这么叫人肝肠寸断的曲子。
  我只知道早上的时候Vonnaert小姐在楼梯脚发现失去意识的我。这是一场梦吗?我确信这不是梦。但是稍后我又想也许可能是梦。所以我谁也没有告诉。不过,就算我说,我又能怎么说呢?
  让我长话短说,Gabriel,这一辈子从没有生过病的人生病了,我们去Gratz去看医生,医生也不能解释Gabriel奇怪病症。弟弟在逐渐地死亡,医生说,没有任何器官病变。天,医生是什么意思?
  最后父亲意识到Gabriel病了。父亲的忧愁好吓人。父亲最后一缕灰胡子都变白了。我们去Vienna看医生,但是结果都是一样。
  Gabriel大部分时间已经没有意识,清醒的时候,似乎弟弟只能认出Vardalek,那厮一直站在弟弟床边,无微不至地照料弟弟。
  一天我独自在房间里,Vardalek突然叫起来,几乎是狂叫,“立刻去叫牧师,立刻”他重复道,“快,要来不及了!”
  Gabriel痉挛地伸出他的胳膊,环着Vardalek的脖子。弟弟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做过了,这是回光返照。Vardalek弯下腰,吻弟弟的嘴唇。我冲下楼梯去叫牧师。当我回来的时候,Vardalek已经不在了。牧师给弟弟做了临终者涂油礼。我想Gariel其实已经死了,尽管那是我们还是认为弟弟还有一口气。
  Vardalek彻底地消失了。我们找他,但是找不到,从来没有人听说过或者见过他。
  父亲突然间变老了很多,甚至因为悲伤都驼背了,他很快也去世了。这样,我就独自继承了所有的Wronski家族的家财。现在我是一个老太太,为了纪念弟弟Gabriel开办了一个迷途动物的避难所,哼。还有谁不相信吸血鬼存在的?